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0 月 26 日批准,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。新建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,现有企业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1523-2008)废止。
《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1523-2024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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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4 年 10 月 26 日批准,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。新建企业自2024年12月1日起,现有企业自2026年12月1日起实施。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1523-2008)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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